2016年11月14日10时许,汇泉玻璃公司车间主任陈钊安排汽车驾驶员王炳金与装卸工滕润平运送钢化玻璃到下沙建筑公司,王炳金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浙AKA306),滕润平坐在驾驶室内,车厢内装载118片共202平方米、重约5吨的钢化玻璃(车上另载4组玻璃固定架约400公斤)。约10时50分左右,货车到达70号工地门口,下沙建筑公司项目部装饰班班长朱国明在门口引导货车到达工地G楼和F楼通道处,准备停车卸货。约11时10分左右,驾驶员王炳金与装卸工滕润平松开车厢内右侧前方钢化玻璃的固定绳,开始卸载钢化玻璃,此时朱国明离开现场。当卸下第13块钢化玻璃时,为了方便卸载,驾驶员王炳金在货车右侧档板没有关闭和车厢内钢化玻璃没有第二次捆绑固定的情况下,启动倒车,调整车辆位置,货车右后车轮压破临时窨井盖,车轮陷入窨井内,货车向右侧倾斜,车厢内的钢化玻璃瞬间失稳滑落,挤压在位于车厢右边前侧的滕润平身上。驾驶员王炳金见状后,立即呼救,项目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施救,并将滕润平送往下沙邵逸夫医院抢救。滕润平终因伤势过重,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