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4日,建设单位黑龙江国利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施工单位哈尔滨市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编号GF-2017-0201建设施工合同。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没有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向县住建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允许哈尔滨市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河财富新天地项目开工建设。
2019年7月24日早6时30分,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河县负责人唐毅安排韩伍和修长海在工地楼内一起干活,韩伍负责用电钻在墙上打眼,修长海负责扶梯子和插螺栓。上午7时30分,因工地停电无法在墙上打眼,唐毅又派韩伍和韩仁一起到5号楼给木匠刘士朋、孙炳从一层往二层递木方等材料,上午9时,韩伍离开不知道去向。后来找不到韩伍,唐毅给韩伍打了电话(电话录音时间为上午9点16分),在电话里韩伍说他正在拆盒子板。上午10时,工地电工刘静明和电工曲某(具体名字不详)在三号楼七层穿完电线,下楼经过五层时看见韩伍在五层的东侧坐着,在聊天中韩伍说五层西边阳台上的盒子板已拆完了。这时天下起了雨,三人从三号楼出来往宿舍跑,两个电工跑在前面,韩伍跑在后面,韩伍说去库管那里取东西,就与电工刘静明和电工曲某(具体名字不详)分开了,不知道去向。中午12时30分,因工友修长海每天下班都坐韩伍的电动车回家,找韩伍找不到,便将情况报告给戴会生(施工现场安全员),戴会生和韩伍的工友相继给韩伍打了三次电话,最后一次韩伍接听了,电话里声音虚弱,说自己受伤被压着,也说不清楚在工地哪个位置。于是,戴会生等人开始寻找,下午13时20分,在工地三号楼五层西侧阳台上找到韩伍,其工友发现其头部受伤躺在地上,附近有一副梯子立在阳台的南侧墙上,地上有头部摔伤后留下的血迹、拆除盒子板用的锤子、撬棍,还有一副手套,结合公安技术大队现场勘查结果,以及在通河县人民医院住院处救治过程中,治疗医生苏兴华从韩伍的工友口中证实为“摔伤”,和苏兴华在韩伍意识清醒时,询问韩伍伤情过程中也证实是“摔伤”,综合以上事实和证据,能够证明韩伍是在拆除盒子板过程中从梯子上坠落摔伤致死,排除韩伍是他杀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