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上午7时30分左右,包工头罗育奎带领李新明、余风魁来到振发路10号富兴家乡村饭店,跟房东见面交接后,包工头罗育奎负责吊放二楼和三楼拆除后安装电梯的楼板面的线条,安排李新明和余风魁拆楼板面。下午14时,余风魁拆二楼楼板面,李新明拆1楼楼梯前的内墙。17时40分左右,李新明在拆除墙体作业过程中,墙体突然倒塌击中李新明,后经120人员到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李新明拆除1楼楼梯前的内墙时,现场只有李新明1人进行作业,调查组委托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于6月19日进入现场进行踏勘、测绘、拍照等取证工作,专家组依据现场情况推测李新明当时拆除工序为:现场显示从大门进入依次为龙门架、倒塌墙体、破碎的混凝土和红砖。倒塌墙体断裂为四块,墙体共长约为2.74m,倒塌墙体上、下端均未体现从灰缝处断裂现象,说明上下端均用电镐破拆过(见凤翔街道办振发路富兴家乡村饭店 “6·13”墙体倒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相片[以下简称“事故现场相片”] 图2 图3),经测量倒塌墙体(见“事故现场相片” 图4)、框架柱批挡痕迹、悬垂电线插座长度(见“事故现场相片” 图5),可以推测上部拆除高度约为0.85m,下部拆除高度约为0.1m。拆除工序推测,李新明先依靠龙门架拆除了上部0.85m高的墙体,然后在下边从自由端侧向框架柱侧拆除墙体(见“事故现场相片” 图6),当破拆接近框架柱时发生侧向失稳、倒塌,李新明躲闪不急被砖墙击中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