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上午7时30分,刘某文、周某文(男,73岁,河北省廊坊市人)樊某安和高某仪来到村内张某之前所租赁的仓库开始装车。9时50分左右装车结束,张某使用自己的车辆将四人一同拉往事发地位置。10时30分左右,货车和人员到达事发位置。张某走楼梯上至二楼,操作事发固定导轨式液压升降工作平台下至一层后,和四名搬运人员交待将车上货物搬到升降平台上,通过升降平台人货一同上到二楼,然后再搬到指定的仓库。上午11时16分,众人准备去搬运升降平台上两个钢架时,周某文前去搬钢架靠东侧一头,背朝外侧,脚向后不慎踩空,从升降平台和外墙之间的缝隙跌落至一层地面。张某带众人跑至楼下,看到周某文面部向上躺于地面,头顶位置出血,呼喊其无回应。货车司机发现有人高处坠落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0多分钟后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经检查宣布周某文已没有生命体征宣布死亡。
经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文符合高坠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