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6 月 3 日 7 时左右,厚德正信公司雇佣的工长温** 带领8名作业人员来到西四环北路146号综合楼外墙脚手架施工 现场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按照温**的安排,作业人员分别到达 脚手架各层脚手板上拆除绿色密目网。8 时左右,两名架子工开 始由上至下依次拆除脚手架各层钢管,拆除的钢管依次向下一层 传递给接料作业人员,最后由站在脚手架二层防砸棚上的温** 接取钢管并平放至防砸棚脚手板上。随后,为将防砸棚上平放的 已拆除钢管迁移至地面,温**下至地面码放架,并安排工人王* 顺从防砸棚向地面传递钢管。9 时 12 分左右,王*顺接到上层作 业人员传递下来的钢管后,双手在移动钢管过程中,钢管不慎触 碰到紧邻脚手架北侧电线杆上的 10kV 高压电线,王*顺随即倒在 防砸棚上,现场人员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将伤者送 至空军总医院救治,伤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善后工作仍在 协商中,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暂时无法统计。
经查,涉事脚手架于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1 月 9 日搭设并调 整完成。2024 年 4 月-5 月,外墙装饰单位进行施工。6 月 3 日, 厚德正信公司雇佣的工长温**带领 8 名作业人员开始进行脚手 架拆除。其中温**作为工长负有指挥现场工人作业、管理现场施 工安全的安全管理职责。
何**作为厚德正信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 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在涉事脚手架搭 设、拆除过程中,厚德正信公司主要负责人何**在综合楼下方地 -5-面维持现场秩序。厚德正信公司在脚手架拆除前,未根据工程特 点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未将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现 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针对高压电线未采取 绝缘隔离防护措施,也未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另查,在脚手架搭设、拆除之前,中服美华公司未与综合楼 西侧高压电线产权、管理单位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它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 防护措施。
拆除作业现场的 9 名工人中温**、岳**、李**、王*军 4 人 具有架子工特种作业证,拆除过程中由岳**和李**在最上层脚手 架拆除钢管,其余工人负责传递已拆除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