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2日下午13时左右,东方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班组长林某峰和工人李某国、刘某龙三人到达A1仓库屋顶进行持力板的铺设固定工作,林某锋和李某国负责打钉固定,刘某龙负责持力板铺设。施工过程中刘某龙感觉口渴便下去买水,林某峰、李某国继续施工,16时左右刘某龙返回作业面,在A1仓库21轴和22轴间停留做继续作业准备,约16时10分左右,正在施工的工人林某锋和李某国听到扑通一声,望向刘某龙就坐方向,发现人不见了,便急忙到达刘某龙停留位置,看到刘某龙坠至二层地面。林某峰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下到二层地面,发现刘某龙口鼻处出血且意识模糊,大约十五分钟后急救车到达现场,将刘某龙送至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进行救治,后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经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龙符合高坠死亡。(司法鉴定书编号:TZ2024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