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13时30分许,宏远众达公司项目主管高某光发现综合楼地下室水泵运行异常,指派施工人员聂某峰、吴某保前往事发设备井调整水泵阀门,其中聂某峰负责下井作业,吴某保负责旁站监护,高某光在综合楼地下室内使用对讲机与吴某保进行通信联络。
随后,聂某峰、吴某保在未进行强制通风和气体检测并且未佩戴任何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开始下井作业。作业期间,聂某峰因缺氧晕倒,吴某保见状立即下井施救,同样因缺氧倒地。
13时35分许,高某光通过对讲机呼叫吴某保,但无应答。高某光随即赶赴现场,发现聂某峰、吴某保二人倒在设备井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