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组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录像、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询 问,初步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
为防止楼顶违建拆除过程中发生高空坠物伤人,施工方在东 打磨厂街 2 号东侧人行道上,从建筑北侧沿着人行道向南搭设双 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为护头棚以确保安全,但未根据工程特点 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7 月 2 日晚,搭设脚手架所需材料被送至施工现场。7 月 3 日 7 时 30 分,李某跃带领 4 名建筑架子工(以下简称架子工) 到达施工现场,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后,开始搭设脚手架。脚 手架搭设前,施工方未向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设置安 全警戒线,也没有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监理方未审查 5 名架子工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也未审查施工方编制的 专项施工方案,仅进行口头安全提示。经现场勘查,脚手架立杆 间距为 1.5 米,外侧立面搭设高度为 6 米,内侧立面高度为 4 米, 内外侧预留宽度为 3.8 米左右,用于行人通行。脚手架搭设过程 中,全过程管理方管理和技术人员,未对施工方和监理方施工情 况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