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柴油车自由加速法和加载减速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同时规定了柴油车外观检验、OBD检查的方法和判定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新生产柴
油汽车下线检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汽车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
汽车。本标准不适用于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与《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
-2005)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增加了外观检验、OBD检查等内容:
一增加了检验流程和检验项目:
一增加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并调整了烟度排放限值;
一增加了检测记录项目和检测软件要求;
一明确了环保监督抽测内容和方法:
一删除了关于压燃式发动机以及新生产汽车型式核准的要求。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和法规与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09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05月0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GB 3847-2005和HJ/T241-2005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