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上午,鸿大公司切管工刘某(死者)、易某交按段长调度谭某平安排,在车间1#切管机和2#切管机进行切管作业。因2#切管机因故停机,由1#切管机承担全部切管作业。刘某(死者)在2#切管机处负责将待加工钢管画线和调头,易某交负责1#切管机操作行车工周某娥负责1号行车起吊作业,杨某负责2号行车起吊作业,刘某(死者)指挥行车工周某娥将1号行车开到切管区域进行钢管起吊调头作业。上午11点35分许,在1号行车赶过来的时候,1#切管机正在切管作业过程中,刘某(死者)在未告知同班组搭档易某交的情况下进入1#和2#切管机中间的2#(中间)钢管传送平台中间位置,此时平台上已放置1根钢管。2号行车工杨某发现刘某(死者)站在危险区域,紧急踩响行车警报,但刘某(死者)未作出反应,继续保持背对1#翻料机即将翻出的钢管,易某交因听力减退,未听见行车警报声,未紧急停止1#翻料机作业,此时(11点35分许)钢管从1#翻料机滚落下来与平台原有钢管将刘某(死者)夹击,两根钢管后因碰撞弹开一小段,刘某(死者)瞬间倒在平台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