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2 月 28 日 7 时许,项目 4#栋木工班工人邹 X 其、 叶 X 文两人在 4#栋南侧木工材料临时堆放处进行出屋面楼梯间 支模材料的准备工作(该项目中间层均为标准层,使用定制铝模 安装,不需要用钢管),根据现场施工进度两人在未报告班组长 及项目部安全员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先将支模作业所需的 1.5m 钢 管吊运至屋面。二人将钢管堆垛好后,用吊带将钢管和盛装钢管 的框架(使用钢管和扣件搭设的用于材料堆码的框架,根据项目 制定的操作规程,吊运短钢管及其他散落的散装物品应统一使用 吊盆)一起捆绑,随后找到刚进入工地上班的 4#栋信号司索工 (指挥)胡 X 斌,要求其指挥吊运。邹 X 其、叶 X 文二人将吊带 一头连接至塔吊吊钩后,胡 X 斌在未请示安全员与班组长的情况 下直接指挥塔吊司机胡 X 文起吊。钢管吊运高度至 4m 左右时, 胡 X 斌发现吊带未捆绑平衡,吊运的钢管存在倾斜情况,其立即 — 17 —指挥胡 X 文将吊运的钢管放回地面,并要求木工邹 X 其重新对吊 带进行调整。调整后,胡 X 斌指挥胡 X 文重新起吊,同时要求邹 X 其、叶 X 文二人撤离至安全区域。邹 X 其、叶 X 文二人因需准 备下一次吊运,故仅离开吊装起始点约三到四米。吊运的钢管在 起吊上升过程中状态平稳,7 时 25 分许,吊物高度至 80 米时, 因吊臂转动产生振动,造成堆码钢管的框架扣件出现松动脱落, 框架变形导致盛装的四十余根钢管倾泻而出,砸落地面并反弹, 砸中落物中心点附近逗留的邹 X 其、叶 X 文二人,造成邹 X 其经 抢救无效死亡,叶 X 文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