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4 日 9 时 50 分许,熊某驾驶湘 G17915 从华新水泥搅拌 站出发,前往中湖门票站运送混凝土。因门票站不需要混凝土, 车队队长刘某清便驾驶私家车引导熊某驾驶湘 G17915 前往下一 个送货点。11时 20分许,熊某驾驶湘 G17915经过中湖集镇后, 按照刘某清示意在丁字路口将车辆掉头沿省道 303 线自南往北倒 车行驶至省道 303 线 305 公里 350 米处路段,过程中因后方来车,熊某便停车让行。期间,刘某宁驾驶张家界 0069175 沿省道 303 线自南往北行驶至湘 G17915 正后方偏左位置,因物品掉落停车 弯腰捡拾。熊某在继续倒车过程中,未发现车后的刘某宁,致其 被刮撞倒地后胸部遭碾压,经中湖乡卫生院医务人员现场查看, 刘某宁已无生命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