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3 月 24 日,中煤中原中国公路咨询联合体中标 监理第 1 合同段工程监理项目。2015 年 4 月 20 日,地铁集 团与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咨公司签 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JF-2012-062)。 2015 年 8 月 28 日,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和中咨公司签订《联合体监理协议书》,约定监理工 作的总工作量由中煤中原公司承担66%,中咨公司承担34%, 由中咨公司负责民航大学站(原民航学院站)、航双路站(原 外环路站)、跃进北路站(原沂蒙路站)、登州南路站(原昆 俞路站)及靠近新兴村车站的盾构标的监理工作。
2015 年 8 月 11 日,五市政公司中标第 6 合同段项目后,地铁集团作为发包方于 2015 年 9 月 9 日与五市政公司签订 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由五市政 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完成第 6 合同段(登州南路站、跃进 北路站)的建设工作。此后,地铁集团与五市政公司先后 5 次签订补充合同,合同最终确定工程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5 月 9 日,由于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并入中煤中原公司,监理合同主体变更为中煤中原 公司与中咨公司,地铁集团与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中咨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由中煤中原公司与中 咨公司继续享有对发包方的权利,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018 年 9 月 25 日,中咨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将监 理第 1 合同段项目交由中咨桥隧分公司完成。 第 6 合同段登州南路站及跃进北路站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后,五市政公司因资金和人员问题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地铁 集团多次催促城建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五市政公司,要求五市 政公司履行合同、按期交工。
2020 年 8 月 10 日,城建集团 公司经研究决定由隧道公司继续完成该合同段剩余工程,并 组织五市政公司及隧道公司完成交接工作。同日,五市政公 司和隧道公司经会议研究确定将五市政公司承建的第 6 合同 段项目后续附属工程全部移交给隧道公司。2020 年 8 月 12 日,五市政公司与隧道公司签订内部协议:由隧道公司进行 登州南路站和跃进北路站两个车站的风道及出入口土建施 工,工程期限自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五 市政公司不再参与施工,但要求隧道公司按建设单位要求及 标准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宣传以及各种报 - 10 -表、资料均体现五市政公司;五市政公司按隧道公司完成工 程量的 1%收取管理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2021 年 2 月 1 日,隧道公司以五市政公司名义与天津市 宣通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通公司)签订第 6 合同 段登州南路站及跃进北路站附属工程结构劳务施工合同。合 同规定:工程内容为登州南路站及跃进北路站两车站的附属 工程主体结构劳务施工,由宣通公司承包登州南路站及跃进 北路站两车站的附属结构钢筋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工程。
2021 年 5 月 1 日,五市政公司与隧道公司签订了第 6 合 同段现场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要求隧道公司负责附属结构施 工相关的一切现场施工工作,但未向监理单位进行备案。
2021 年 9 月 6 日,自然人陈贵以中亚世纪公司名义、隧 道公司以五市政公司名义签订第 6 合同段登州南路站及跃进 北路站附属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拆除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中 亚世纪公司负责拆除混凝土支撑及主体结构与附属结构之 间的 1200 方地连墙、1000 方钢筋混凝土支撑、冠梁等钢筋 混凝土结构及挡水墙。合同时间显示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未签订个人劳务合同或者项目发 包合同的情况下,隧道公司项目经理张慧军安排自然人张清 均及其施工队对附属结构西侧 1 号、2 号地连墙临时支撑墙 进行人工剔凿。 2021 年 9 月底,在未签订个人劳务合同或者项目发包合 同的情况下,隧道公司项目经理张慧军安排自然人邢青明及 其劳务队对张清均施工队人工剔凿作业产生的渣土进行清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