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在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锌公司)天宝山铅锌矿八中段2024m分层E901采场进路1左切 巷。2023年9月26日15时44分许,中班生产一组(组长侯某鹏、组员周某发、叶某春)从七中段入井,18时10分许, 到达八中段E901采场进路1开展出矿和清渣作业。22时29分,侯某鹏向爆破员李某寒申请爆破作业。22时43分许,爆 破员李某寒携带爆破器材进入E901采场进路1作业面。22时50分许,爆破员李某寒完成装药、联线,侯某鹏、周某 发、叶某春3人撤离至距作业面33.7m的休息区准备下班。李某寒从进路1作业面沿起爆器操作点方向检查起爆线路, 22时56分20秒进入距休息区约59m的视频监控范围。周某发、叶某春换完衣服后离开休息区向井外撤离。22时57分48 秒,侯某鹏拉下总电源闸刀,采场进口视频监控点至采场巷道照明灯全部熄灭。22时58分40秒,周某发、叶某春进入 视频监控范围。李某寒到达距爆破作业面约111.2m起爆器操作点后,先等了一会儿,听见叶某春和周某发的说话声 (此时并未看见人),李某寒于22时59分38秒起爆。炮响后,发现侯某鹏并未出来,李某寒、周某发、叶某春3人立 即向爆破作业面原路返回寻找侯某鹏,在左切巷爆破作业面找到候某鹏并将其抬到休息区门口,发现侯某鹏头部严重 受损,已无生命体征,23时许当班井下安全员郭某明发现情况后向天宝山铅锌矿安全办负责人许某报告了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后,当班井下安全员郭某明于9月26日23时许向天宝山铅锌矿安全办负责人许某报告,许某于23时08分给 分管安全的副矿长付某斌及矿长张某伟报告,并通知井下专职安全员郭某明保护现场。张某伟于23时21分向四川会理 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刘某怡报告,刘某怡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覃某平报告,并根据覃某平 指示于23时29分向会理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经州、市公安部门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后,27日9时05分,会理市向州委办值班室报告。12时45分,会理市应急局向国家矿监局四川局执法一处报告事故。22时许,会理市应急局在事故直报系 统上填报了事故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