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13:40左右,根据安排,玉丰物流公司所属驾驶员李某贵在电话联系二重精衡公司计调员张某(女)当日下午装运低效无效风机存货位置后,即驾 驶川F89560的重型栏板货车进入二重精衡公司二期厂房机加三跨,将货车倒入并停放在该跨厂房行车(行车停放位置)下面的通道上。在告知李某贵当日下午装货地点 后,张某即联系二重精衡公司行起工段长梁某,请其安排起重工到二期厂房机加三跨吊装拟处置风机工件,同时到二期厂房休息室通知了当班行车工任某(女)。 14:12左右,任某、张某先后到达二期厂房机加三跨,但起重工还未到,李某贵说他自己可以吊(当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并已在找钢丝绳;任、张二人均表示没有起 重工,不得起吊,张某亦未告知李某贵当日下午具体要转运该跨的哪些工件,后任某上到行车对行车电气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后即坐在驾驶室休息。14:17,张某接到梁 某电话,说起重工田某伟、谢某走错位置,请她去接一下,张某即骑自行车离开现场,到二期厂房门口见到田某伟、谢某。在张某告知吊装位置后,田某伟、谢某2人 即一前一后经二期厂房人行通道往机加三跨行走。14:21分左右,当走到距二期厂房与机加三跨之间的卷帘门约60m位置时,田某伟突然听到机加三跨传来三声“咚、 咚、咚”的像是东西倒了的声音后即加快步伐,当其走到二期厂房与机加三跨之间的卷帘门位置时,看到任某从行车梯上往下跑并在喊“快报警,打救护电话,有人 被砸到了!”同时听到有一个男声的“哎哟哎哟……”呼救声;随后到达的张某在听说发生事故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向梁某和公司安全员王某报告了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