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1日,通辽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同志成立了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主要负责对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发生且已结案10-12个月,由通辽市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评估。
2022年7月20日,由事故评估组组长梁宏利带队到霍林郭勒市大唐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大唐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霍林河风电场“5.20”起重伤害一般生产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先后听取了事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针对事故防范采取措施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相关佐证材料后做了现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