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分析:2023年3月6日,根据栋号长邱某的工作安排陈某负责事发项目裙楼1层、2层东侧楼梯区域夹层剔凿爆模混凝土作业。下午1时许,陈某到事发现场准备开展作业,其(配戴安全帽、未系挂安全带)沿一边立杆向上攀爬未搭建稳固的移动操作平台时,移动操作平台失稳反转倾倒,陈某摔倒在地并被移动操作平台压住胸(颈)部,现场无其他人员。下午2时40分许,邱某在寻找陈某时,发现陈某被压在移动操作平台下,立刻将移动操作平台推开,见陈某无反应,随即联系现场安全员臧某威。臧某威、项目劳务负责人康某和现场安全负责人高某胜到达现场,康某见状立即向现场施工协调经理游某炎报告。游某炎叫康某先将陈某送到私家车上,并安排驻点医生陶某林查看陈某的生命体征。陶某林见陈某面部发紫、手脚冰冷、没有呼吸和脉搏、鼻腔内血凝固,表示陈某没有生命体征。下午4时许,游某炎私下联系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太平间顶班的管理员张某冰,并安排康某将陈某运到该太平间平板车暂放。晚上11时50 分许,康某和高某胜等人到宝安机场接陈某家属。陈某家属于当晚凌晨1时许拨打 110 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