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9日7时许,根据工作安排,昱辉机械公司工人左某军和王某(有混凝土泵车有 效操作证)将混凝土泵车(车牌号:桂EXXXXX)驾驶至事故工程管理学院中庭,并在现场工人 的配合下架设了臂架及支腿。随后工地混凝土浇筑班组王某礼、王某本等工人开始在一层走廊 地面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泵车操作员王某负责操作混凝土泵车出浆,王某礼等人负责使用耙 子将混凝土浆抹平,王某本则负责使用晃板将混凝土浆压实压平。9时30分左右,一层走廊地面 混凝土已浇筑过半,此时王某操作泵车臂欲将其移动至下一个区域,在泵车臂架移动过程中, 泵车臂架突然快速下坠,并出现较大幅度上下晃动。正在作业的王某本躲闪不及,被泵车臂架 第五节末端两次撞击到背部,失稳倒地。王某努力操作泵车臂架上提,臂架停稳后,王某礼等 工友过来救援,同时拨打了110和120。9点50分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将王某本送往深大总 医院救治,但其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南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建设局、桃源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事故发生后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应急 响应迅速,应急处置得当。
经南山公安分局刑侦人员调查及法医鉴定,王某本死亡原因系物体砸压致胸部损伤死亡, 排除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