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分析:2023年3月5日5时40分左右,荣安劳务公司木工班组在施工现场 1#大门集中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后,于6时许,先后来到 1#综合楼 29 楼进行模板拆除作业(拆除钢方通)。7 时43 分左右,钢筋班组王某明、陈某、雷某峰、彭某东、塔吊司索工李某等人进入 1#综合楼1楼西侧钢筋加工场工作,王某明为班组长,负责现场的工人管理。7 时53分左右,王某明在与彭某东交流时,一根长3.5m、重约14.2kg的钢方通(截面 50mx50mm)突然从 1#综合楼 29 楼掉落,砸中王某明头部安全帽,王某明头部受伤倒地。现场工人见状立即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并拨打了110、120。中建八局公司安全总监方某辉、安全员吕某民等项目管理人员接报后立即前往现场,拉好警戒线并疏散了现场聚集人员。8时10分左右,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对王某明进行抢救,王某明经现场抢救无效后死亡。
接报后,市住建局、南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西丽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事故发生后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应急处置得当。
经南山公安分局调查及法医检验,王某明死亡原因为高坠物体打击造成的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排除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