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普洛兰公司研发楼主体工程完工。7月初,经中间人介绍,黄山兴盛公司与舒*武约定(截至事故发生,黄山兴盛公司未与舒*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由舒*武负责研发楼屋面发泡混凝土施工。7月10日,舒*武携带水泥发泡机等设备进场;7月11日,舒*武聘请巩*双等7名工人进场,黄山兴盛公司未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培训教育,未发放劳动防护用品。7月13日舒*武等人开始施工,14号因水泥发泡机机器故障休息。7月13日-14日,黄山兴盛公司派人拆除研发楼室内临边、洞口防护钢管(防护钢管是安徽浙建钢结构有限公司租赁来的,工程施工结束后需拆除返还),准备换成自己公司方形钢管。15号黄山兴盛公司采购的方管陆续到场,但尚未安装。舒*武为了不耽误工期,15号从芜湖请查某带水泥发泡机等机器过来继续施工。16日上午,巩*双(女,死者)等人按计划到研发楼五楼进行发泡混凝土施工,至上午下班五楼施工完成。12时20分吃过午饭,巩*双和舒*英(女)一起去研发楼5楼,准备将水泥发泡管收至4楼。两人一前一后走至3层至4层楼梯休息平台,巩*双被楼梯最后一级台阶绊了一下,身体从楼梯休息平台外窗洞口窜出摔落至室外一楼地面,舒*英欲救已经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