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6时许,吕某与工友刘某林、池某雨、崔某华来到西沟村委会办公室门前道路两侧的石砌排水沟现场进行作业,施工负责人候某阳安排4人清理排水沟并用石头砌排水沟护坡,然后离开现场。因工程量少,现场没有混凝土搅拌机,便由吕某在路面上进行筛沙子和水泥工作,其他三人在排水沟内清理杂物用石头砌护坡。9时40分许,池某雨到路面上搬石头,发现吕某倒在了沙堆旁边,脸朝下,腿蜷在一起一动不动,就赶紧把刘某林和崔某华喊过来,三人查看时觉得吕某可能不行了,刘某林赶紧给候某阳打电话报告吕某情况。9点50分许,候某阳赶到现场,看到吕某现状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0时30分许,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120医护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经检查确认吕某(神志丧失,呼吸停止,皮肤略苍白,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发射消失,头颈头颅正常,心音消失,呼吸音消失,胸两侧对称,腹软,脊柱发育正常无畸形,四肢正常)已经死亡。8月31日,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