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7日14:30 左右,安徽香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员工郑某某站在一号车间东北角的三个圆锥体不锈钢容器间隔空隙中,三个圆锥体不锈 钢容器(以下简称不锈钢容器)情况为:摆放情况为自东向西成一直线,中间存在间隔;东①不锈钢容器重7吨、长度7.4米;东②不锈钢容器重6 吨、长度7米;东③不锈钢容器重7吨、长度6米,郑某某位于东①不锈钢容器与东②不锈钢容器间隔空隙中,手持起重机遥控器移动东②罐体,因起 重机未停靠在东②中间罐体的正上方(垂直方向),导致行车向上斜向拉起,造成罐体向左侧移动,因郑某某未按照要求站位(应站在被起重设备1 米外),致使当事人受到挤压。(罐体②碰撞罐体①)事故发生后,安徽香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抢救伤者,拨打110报警电话,1 20急救电话,15:06分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宣布死亡。事后该企业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目前,安徽香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已同郑某 某家属达成死亡赔偿协议。 目前,善后工作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