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做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政办〔2007〕8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2021年12月16日,池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池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的池州市祥冠锌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锌合金生产线行车报警装置感应器检维修工程“2021·12·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有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池州市公安局、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池州市总工会。同时,邀请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和两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