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晚,施工现场负责人陈东风租用一台个人挂靠在大兴区旧宫镇宏航汽车运输队的25吨汽车吊车(车牌号:京G38577,吊车型号:JZX5306JQZQY25F,车主:王七十,司机:王立辉),用于施工钢结构和楼板吊装。10月27日,吊车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009年10月28日下午,陈东风带领本单位临时雇用人员陈利民、吴建华、曹秀永、蒙加阔、蒙加斌、王桂民、刘海晨等8名工人进行钢梁和水泥预制板的吊装作业。汽车吊司机王立辉和王七十2人负责汽车吊操作;陈东风、刘海晨和王桂民3人在地面上负责把钩;蒙加斌、蒙加阔、曹秀永3人和陈利民、吴建华2人分别在3、4层负责横梁和水泥预制板的安装。
13时45分左右,当吊装完部分横梁和水泥预制板时,陈东风指挥汽车吊司机王立辉开始起吊3层东北侧横梁。作业人员蒙加阔在上完横梁一头的螺栓后,发现立柱间距过宽致使另一头的螺栓无法紧固,便要求汽车吊司机王立辉将横梁静止悬吊在4层北侧。陈东风在地面指挥陈利民、吴建华、蒙加阔、蒙加斌、曹秀永5人使用倒链校正柱间距。曹秀永在刚刚拉紧倒链时,整个钢结构建筑主体便由东向西整体倾倒,在楼上作业的5名工人随倒塌建筑主体从高处坠落并被倒塌的钢梁和水泥预制板砸中。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施救受伤人员并拨打急救电话,将受伤人员分别送往大兴医院和亦庄医院救治。事故当场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1名伤者送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