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7 月,建工一建公司清华附中工程项目部制 定了《钢筋施工方案》,明确马凳制作钢筋规格 32mm、现场 摆放间距 1 米,并在第 7.7 条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板面上 层筋施工时,每捆筋要先放在架子上,再逐根散开,不得将 整捆筋直接放置在支撑筋上,防止荷载过大而导致支撑筋失 稳”。《钢筋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建工一建 公司项目部未向劳务单位进行方案交底。
2014 年 10 月,杨泽中与安阳诚成劳务公司签订《建 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包含辅料和部分周转性 材料款的内容,且未按照要求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劳务单位相关人员进场后,作业人员在 未接受交底情况下,组织筏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作业。田勇 只确定使用 25mm 或 28mm 钢筋制作马凳。基坑 1、2 段底板 浇筑完成后,赵金海、李雷、李成才组织作业人员绑扎 3 段 底板钢筋。
2014 年 12 月 28 日下午,劳务队长张焕良安排塔吊 班组配合钢筋工向 3 标段上层钢筋网上方吊运钢筋物料,用于墙柱插筋和挂钩。经调看现场监控录像,共计吊运 24 捆 钢筋物料,其中 12 月 28 日 17 时 58 分至 22 时 16 分,吊运 21 捆;12 月 29 日 7 时 27 分至 7 时 47 分,吊运 3 捆。
12 月 29 日 6 时 20 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实施墙柱 插筋和挂钩作业。7 时许,现场钢筋工发现已绑扎的钢筋柱 与轴线位置不对应。张焕良接到报告后通知赵金海和放线员 去现场查看核实。8 时 10 分,经现场确认筏板钢筋体系整体 位移约 10 厘米。随后,赵金海让钢筋班长立即停止钢筋作 业,通知信号工配合钢筋工将上层钢筋网上集中摆放的钢筋 吊走,并调电焊工准备加固马凳。
8 时 20 分许,筏板基础钢 筋体系失稳整体发生坍塌,将在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内进行绑 扎作业和安装排水管作业的人员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之间。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施救,并拨打报警电话。 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对现场人员开展施 救,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据统计,事故共计造成 10 人死亡、4 人受伤。 在事故应急救援的同时,海淀区委、区政府会同北京 建工集团迅速成立了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善后工 作方案,切实做好伤亡家属接待、赔偿和社会面管控维稳等 工作,确保善后处理工作平稳有序、社会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