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6时25分左右,瑞鸿源公司安排作业人员准备进行拆除雨水井内封堵。由于作业雨水井位于香山南路道路中间,瑞鸿源公司作业人员在雨水井北侧放置施工警示牌,并设置锥筒围挡。为了尽可能减少占路,瑞鸿源公司没有在雨水井旁设置送风机通风,而是使用东北侧施工场地内的送风机通过送风管沿新建成的顶管管道,将新风送到作业井底部。现场监护人员使用气体检测仪对井下气体进行检测合格后,现场班组长要求送风机一直送风,并安排赵**、杨**2名作业人员下井作业,但两人下井时未佩戴安全帽、五点式安全带和长管呼吸器。9时35分左右,赵**在作业过程中脚下打滑滑倒磕到头部,杨**随即弯腰低头搀扶赵**,并与井上监护人员一起将赵**从井下救出。现场人员发现赵**头部受伤,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两人送至北京大学首钢医院进行救治。两人在医院观察一周后出院,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