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20时26分许,龙高伙驾驶桂R3675C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载郑某杰、吴某湾沿国道G358线由平南县往桂平城区方向行驶至1440KM+150M处(即桂平市石咀镇治安村路段),先与 由何进治驾驶因故障停靠在路侧的渝BY9606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渝AF110挂仓栅式半挂车发生碰撞,碰撞后, 龙高伙所驾车辆连人带车倒地滑向对向车道过程中又与对向驶来由覃某礼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再次发生碰撞, 造成郑某杰经现场死亡,其中龙某伙、吴某湾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2日0时30分死亡,三车不同程度损坏 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