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检测中心在本溪市工人文化宫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拆卸配重块作业,施工所用的吊车是由广聚公司雇佣的辽EE9579号吊车,吊车司机孙某某,吊车所有人杨某。施工人员也是由广聚公司雇佣的力工孟某、张某。广聚公司无任何施工资质,力工孟某和张某未取得登高作业、指挥司索等特种作业操作证,未经过培训,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单桩静载荷试验先期已经搭建了十五层配重块,每个配重块高度约70㎝,最高处第十五层配重块距地面垂直高度约10.5m。由于检测中心与广聚公司签订的是 《设备租赁合同》,其工作内容为:“广聚公司配合检测中心对本溪市工人文化宫工程项目进行土地质量检测。完成检测仪器的吊装及安装,搭建配重设施等工作。”广聚公司不具备任何施工及检测资质。
8时10分左右,孟某和张某违章站在吊车钩头处,利用吊车上到配重块顶端,吊装现场由张某指挥,二人只佩戴了安全帽,没有其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且安全帽帽带未系到下颌处。张某和孟某站在顶端两侧,将吊钩挂到配重块上,由张某通过对讲机与吊车司机孙某某联系将配重块依次吊到地面摆放。
8时40分左右,配重块卸到第十四层(距离地面约9.8m)时,孟某站在面对吊车右侧位置,张某站在面对吊车左侧位置,二人将配重块挂到吊钩上后,张某呼叫孙某某开始起吊,配重块在孟某脚下正前方吊起。在吊车机械臂旋转的过程中,配重块刮碰到孟某右侧腰部,孟某本能地向后闪躲,失足从距离地面约9.8m的高处坠落,由于孟某未系安全帽帽带,坠落过程中安全帽脱落,孟某头部撞击到下方配重块后掉落在配重堆垛北方地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