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华公司是以油厂加工动物油后的油脚(下脚料)为原料,通过压榨机榨油后转卖给其他厂家生产生物柴油和肥皂,以获取利润。
事故发生前段时间,夏贵华运来一些装有稠状油性油料的铁质油脂桶,和家人一道使用铁榔头和砍刀将铁桶撬开,倒出油料进行加工。因嫌进度太慢,夏贵华于2020年1月1日打电话给同村村民夏国平(南昌市新建区流湖乡红岗村,与夏贵华为同村的朋友关系),通知同村村民夏满生(死者,电焊切割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约定1月3日到贵华公司厂里切割油桶盖,以每日300元工资支付劳动报酬。
1月3日10时许,夏满生和夏国平如约来到贵华公司,对装有动植物油脂(油脂下脚料)的铁质油脂桶进行切割(使用设备:氧气瓶和切割枪是由夏满生委托夏国平在新建区长堎租用来的;液化气瓶是厂内民工做饭用的),夏满生负责切割作业,夏国平打下手。工作到下午16时左右时,夏满生发现使用第一瓶氧气的气压不足,就叫夏国平去进厂路口(距事故作业现场30米左右)搬另一瓶氧气;夏满生仍在用液化气和不足的氧气对密闭的铁质油脂桶进行切割,发生闪爆,被炸飞的铁质油脂桶打到夏满生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事发后,夏贵华回到现场并报警。区公安分局厚田派出所、刑侦和治安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厚田乡,流湖镇等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开展了应急救助和善后协调处置工作,事故善后赔偿工作尚在协调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