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前,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工人对消防设施进行调试时,发现B#楼部分消防设施存在故障。
2018年8月22日上午,经胡学俊等电工商议后,决定分组对B#楼消防设施进行故障排查,其中,胡学俊和佘焕山为一组。当天上午7时许,胡学俊和佘焕山从B#楼四层开始向下排查,并于中午下班前对排查出的三层、四层电房内照明线路故障进行了维修。下午13时40分许,胡学俊和佘焕山在B#楼二层进行排查,进入电房对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送电,发现疏散指示灯正常,但应急照明灯短路无法送电,胡学俊和佘焕山在未断开疏散指示灯电源的情况下,开始排查二层应急照明灯线路故障。14时30分许,胡学俊和佘焕山发现二层东南角位置的应急照明灯不亮,佘焕山架好并扶住铁梯,胡学俊头戴固定头灯的安全帽,拿着万能表、老虎钳及胶布等工具登上铁梯,身体探入天花板内(距离地面高约3米)检查桥架内的线路。约5分钟后,胡学俊突然从铁梯上跌落,头部触地后趴在地面,呼叫无应答。
事故发生后,佘焕山立即拨打电话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事故情况。接报后,现场管理人员立即赶至事故发生现场,组织救援并拨打120急救电话。15时许,120急救人员赶至现场将胡学俊送至泰康仙林鼓楼医院抢救。当天下午16时40分许,胡学俊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