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7时30分,按照华腾劳务公司驻项目工地负责人易某某安排,华腾劳务公司工人李某某、廖某某、易某、黄某4人到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02标14工区平乐大道站负4层进行清理建筑垃圾作业,4人分成两组,李某某和廖某某为一组,黄某某和易某为一组。10时30分,黄某某、易某作业至该楼层西端盾构井附近时,该盾构井正在进行从车站主体内往地面吊装转运钢管作业,在起吊上升过程中,吊袋摆动与井中格构柱碰撞导致吊袋中部分钢管坠落,钢管坠地产生巨大声响,导致正在距地面高度80cm底板梁上清理构件垃圾作业的黄某某受到惊吓而采取紧急避让,在避让中身体失衡摔落到盾构井内,吊装信号指挥工沈军飞发现后,在通过信号指挥吊车司机把吊袋降至地面后,立即过去查看情况,同时电话通知易某某和项目安质部,并把黄某某背至地面,易某某接到报告赶至现场,两人一同把黄某某送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11时30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