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辽宁新意公司组织人员到东陵路与三环桥交汇处西南侧施工现场,试通原有电力管道,拟敷设66kV农大变电站至银河湾小区新建开闭站电力电缆450米。
12时30分许,施工队伍到达现场,安全员陈某明组织召开安全技术交底现场会,随后作业人员开始施工。工人李某、徐某将东陵路南侧三环桥西第二个电缆井打开通风,监护人员李某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和高低压验电器,分别对井下的有害气体和带电情况进行了检测,确认井下作业安全条件符合要求。随后,工人徐某进入井下,开始管道试通作业;确认电力管道畅通后,徐某开始穿线作业。
13时许,施工人员赵贵安用钢丝绳将绞磨机固定于距电缆井西侧24米、编号为8808的大卡口监控立杆(施工及产权单位为沈阳电信公司,以下简称监控立杆)根部,利用绞磨机协助井下作业人员徐某,牵引钢丝绳拖拽电缆完成穿管作业。
13时07分,现场监护人员李某听到电缆井内作业工人徐某发出一声“啊”的叫喊,李某以为其手部挤伤,立即进入井下查看,发现徐某头向东,身体呈半俯身状态趴在电缆线上,右手握牵引钢丝绳,左手扶着电缆井井壁。李某用手试探徐某身体,有麻酥酥的感觉,李某用井上人员递的镐把拨动徐某身体,使徐某与手握的钢丝绳分离,与井上其他工人协力将徐某送至地面。施工班长贾某军拨打了120、119电话,之后为徐某做了心肺复苏急救。
13时19分,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医护人员对徐某进行急救。经过急救后,医护人员确认徐某已死亡。
事故发生后,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等有关人员先后到达现场,对徐某遗体尸表进行了检验,出具了检验意见书,认定徐某体表伤痕符合电击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