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在工业土地性质未变更、规划手续未审批、施工许可未办理、未找设计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设计、未聘请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未经过招投标的情况下,该项目开始组织施工。郑州铁路专用器材有限公司组织拆迁队伍对原有旧厂房进行了拆迁,郑州市商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开始搭建三层施工临时用房,工程未成立项目部,聘用其单位职工王自立、柳国瑞为现场临时负责人,二人均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施工用房于12月份搭建完成。10月初,黄岗寺村组织工人开始挖基坑,11月中旬基坑完工,郑州市商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装了塔吊。2014年11月28日,王自立(甲方)与周学文(乙方)签订了《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规定由乙方负责围墙、塔吊基座坑施工及维护,回填土等方面的施工。
在该起违法建设过程中,市规划局、市建委、二七区建设局、嵩山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数次检查,并都下达了停工通知,但该工程一直未停。
2015年1月5日,工人用铲车从基坑里面铲土向已经砌好的塔吊围墙内进行回填,16时20分左右,突然南侧围墙坍塌,将在围墙下方作业的5名工人掩埋,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并拨打“119”、“120”、“110”急救电话寻求支援。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二七区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援,17时30分左右,被埋的5名工人全部救出,经“120”急救人员确认,有3名工人当场死亡,2名受伤工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市政府马健副市长要求:一是二七区政府要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全力以赴救治伤员;二是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认真开展建筑安全大检查;三是要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