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工作组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工信厅、 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厅派员组成。评估工 作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对照“10·4”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整改措施建议及行 政处罚、责任追究要求,采取听取汇报、谈话了解、查阅资 料、实地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对长春市、松原市和扶余 市两级政府及工信、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 17 个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检查了司法机关 刑事责任追究、案件审理情况和涉事企业整改情况。省应急 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场监管厅向工作组提供了本部门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 施有关工作情况。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 门对评估工作情况、评估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